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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温馨提示!

    骗提住房公积金,后果很严重!

    发布日期:2022-12-06 14:24 作者:公积金中心管理员  来源:公积金中心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什么是骗提住房公积金? 

    通过伪造、变造提取材料(包括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证、借款合同、结婚证、户口本等)、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骗提住房公积金害人害己,真不划算 

    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功能,侵害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骗提行为一经确认,本人将被记录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时,公积金管理部门还将依法采取公开曝光、限期退回、冻结账户、限制使用、通报所在单位等联合惩戒措施,可谓代价巨大!

    严惩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依据部、省、市相关要求,强化了与公安、住建、人社、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联动,严把提取关,加大了信息共享协查力度,适时开展集中治理,全面清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信息,依法关停发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信息的网站和涉嫌违法电话,与住建、市场监管部门、网信办、城管等部门共同依法整治、查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涉嫌伪造、变造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文件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温馨提示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再次温馨提示:我中心从未授权任何中介组织、个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切勿相信其他渠道非法小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所谓代办“公积金提取”的小广告,往往是不法分子通过虚假宣传,以收取手续费名义骗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资金,或据此骗取个人信息并非法使用获得不法利益。短信、小广告等介绍的住房公积金代办提取业务根本不靠谱,大家切勿相信,以免给本人造成巨大资金损失和严重法律后果。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中介机构和个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816—12329。

    ——合规提取,方便又快捷

    根据《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离退休,终止劳动关系,调离本市,死亡,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情况下,提供规定的真实有效的提取件,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提取手续非常简单,流程也不复杂,只要材料真实合规,即可办理。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选择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线上办理:i绵阳APP、"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平台;线下办理: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管理部(分中心)柜台均可办理,非常方便。

    ——违规提取,失信又违法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流程十分严密,这中间的每一个环节,住房公积金中心均会严格核查材料的真伪,因此造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很难行得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会少一分钱,如果自己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千万不要走旁门左道,不要抱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通报所在单位并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名单,取消其五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对已骗提套取的资金予以追回,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加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对发现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介机构或个人协助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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