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印发了《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根据《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2018〕2号)、《绵阳市农民工及个体从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7〕1号)和《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9〕2号)制定的我中心缴存业务的指导手册,规范了缴存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提供的资料以及办理的地点。
一是缴存业务全程网办。实现了单位新开户、信息变更、人员增减、基数变更、汇缴等业务都可以在网上办理;
二是明确了单位必须授权经办人办理的制度。单位的经办人必须由单位法人授权办理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更换单位经办人时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精简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的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再提供固定收入证明和社保缴存证明;
四是为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实行了差异化缴存比例。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内确定不超过3个缴存比例。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