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3〕4号
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更大力度支持缴存职工合理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2〕5号)关于“延长相关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执行期限”中“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两条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 2023年12月31日。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