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绵阳、德阳、广元、遂宁、巴中、阿坝6市(州)住房公积金区域合作协议,推动政策措施互惠互享、落地见效,现将实施住房公积金互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异地购房提取
本市缴存职工在德阳、广元、遂宁、巴中、阿坝购买住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取消户籍、社保等附加条件,异地购房行为真实有效即可办理。其中:在德阳购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拥有的住房产权不得超过两套。
二、开放异地租房提取
本市缴存职工因工作需要被所在单位外派到德阳、遂宁、巴中、阿坝工作,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按我市对应缴存辖区提取限额标准执行。
三、开放异地贷款本息提取
本市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在德阳、广元、遂宁、巴中、阿坝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息或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取消户籍、社保等附加条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或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真实有效即可办理。其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在德阳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息或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拥有的住房产权不得超过两套。
四、开展异地购房本地贷款支持政策协同
积极开展异地购房本地贷款,即本市缴存职工在德阳、遂宁、阿坝购买期房或现房的,既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可向绵阳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高于90%的除外),房屋抵押登记在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其中:向绵阳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现行贷款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执行标准由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制定。
原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