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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5-10 11:47 作者:gongjijin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工作职责 
       根据市编委关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绵编发[2016]71号),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并实施全市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增值收益分配等计划报告,编制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和归还等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营运核算、安全、保值、归还及全市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网络建设和计算机信息管理;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缴存扩面,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二是持续抓好资金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四是切实做到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六是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廉洁责任。
      二、部门概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2名,现实有在职职工95人,退休人员14人,聘用人员57人。内设7个科室和10个分支机构(即:直属管理部、江油分中心、涪城管理部、游仙管理部、安州管理部、三台管理部、盐亭管理部、梓潼管理部、北川管理部、平武管理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支预算总额2280.02万元,较2017年2069.95万元增加210.07万元,增长10.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编办《关于调整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绵编发[2017]38号),增设1个直属管理部,需新增工作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工资福利支出;另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自助服务建设,新增加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运维服务费、宣传费等项目工作经费。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2280.02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0.0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7年2069.95万元增加210.07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2280.02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1449.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3.55%,较2017年1366.05万元增加82.97万元。
      ②项目支出831.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6.45%,较2017年703.90万元增加127.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80.02万元,较2017年2069.95万元增加210.07万元,增长10.15%。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0.02万元,较2017年2069.95万元增加210.07万元,增长10.15%;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9.55万元,较2017分别增加4.08万元、0.77万元、64.52万元、140.70万元,分别增长2.15%、2.15%、6.11%、17.84%。主要增长原因是2017年9个县市区管理部、分中心机构上收后,新增52人的2017年度的住房补贴以及工资福利支出;综合服务平台运维费、宣传费等项目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449.02万元,是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内设10个分支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公务接待、工会福利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31.00万元,是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市中心本级及10个分支机构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日常办公业务费和各类专项会议费,聘用人员费用,弥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经费、规范性建设费、视频会议室改造,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宣传费、印刷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房软硬件建设维护费,住房公积金系统网络线路租用费、综合服务平台运维服务费、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运行及专职坐席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和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由于目前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尚未正式实施,退休人员经费暂由我单位管理发放)。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和临聘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和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4.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60万元。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52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调研工作,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来绵考察、交流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1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轿车13辆,面包车 1辆,越野车3辆。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和经费安排。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60万元,用于1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管理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政策宣传和业务开展,机关日常公务运行等工作保障。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属直属管理部、江油分中心和涪城、游仙、安州、三台、盐亭、梓潼、北川、平武管理部等10个分支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5.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43万元,下降3.16%。主要构成是办公费55.00万元、电费9.00万元、邮电费9.00万元、物管费13.52万元、维修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13.58万元、福利费1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5万、其他2.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下属机构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272.09万元。共有车辆17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预算收入是市级财政拨付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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