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预算63.7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21万元,完成预算6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2.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64万元,减少12.9%,其中:因公出国(境)为零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8万元,减少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减少38.9 %。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21万元,占9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3.2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元。主要是无出国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21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1万元,用于五辆公务用车年检、过路、过桥、停车、出差使用等方面支出 。主要市辖区内公务出差等各种工作的开展 。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8万元。 2016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检查工作,其中:公务接待3批次,10人次。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