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民生作用,近日,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惠民优居九条措施。
此次新出台措施主要从两个方面给予支持。一方面,围绕惠民生、助优居、促消费,以着力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样化住房需求为出发点,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拓展5类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包括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装修款、物业服务费、购房契税、车位购置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另一方面,紧扣降门槛、减成本、扩范围,优化我市现有公积金措施4条,包括更好支持城市更新、阶段性取消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优化重大疾病提取。
相关措施将于2026年7月18日起施行,具体执行标准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拨打0816-12329热线电话或前往公积金服务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