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缴存职工申请将绵阳市辖区以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到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时,需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现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办理。